问题 | 外资企业的终止 |
释义 |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6)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外资企业如存在上述第(2)、(3)、(4)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