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超刑期国家赔偿吗 |
释义 | 羁押超刑期国家赔偿吗 被羁押的被告人,如果先行羁押的时间超过了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无论被告被判免予刑事处分或判处徒刑,而对超过法定最高刑的羁押,就会引起国家刑事赔偿。 羁押期限超过判决刑期的话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如果刑事案件最终的结果是,法院作出的刑期判决还没有犯罪嫌疑人之前被羁押的时间长的话,出现这样一种状况说明之前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是非常不到位的,量刑时间比较短的这些刑事案件,案情都应该不是特别复杂。但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法律咨询网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