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灾损失是国家赔偿吗 |
释义 | 火灾损失是国家赔偿吗 火灾损失不是国家赔偿,可以进行申请救助资金补助。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视情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按《救助人员花名册》下发救灾资金(物资)。《救助人员花名册》应填写灾民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家庭住址、“一卡通”账号、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数量)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采取现金救助的形式,应将救灾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第二十三条?救灾资金必须全额发放到灾民手中,不得用于抵扣税、费和借款。 第七章?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县民政、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救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县监察、民政、财政等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对在救灾资金管理、发放、救助对象审核过程中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情形,要及时的上报县政府审定后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由县民政、财政部门负责扣减或追回相应补助资金。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对于大家来说就要知道相应的规定,对于受害者的经济赔偿才能知道其中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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