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依法释放需要发给证明书吗 |
释义 | 看守所依法释放需要发给证明书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押人犯符合释放条件的,看守所收到通知后,要释放当事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四十条 对于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和转送外地羁押的人犯,看守所根据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办理出所手续。 看守所出所要检查什么 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的第九条出所检察的内容: (一)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在押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 1.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具备释放证明书; 2.被释放的管制、缓刑、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 3.假释罪犯,是否具备假释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 4.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具备暂予监外执行裁定书或者决定书; 5.交付监狱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6.交付劳教所执行的劳教人员,是否具备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 7.提押、押解或者转押出所的在押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凭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押人犯符合释放条件的,看守所收到通知后,要释放当事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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