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李某欠王某赌博款,赌博欠款法律承认吗 |
释义 | [案情简介] 2013年9月,原告王某等一伙人邀被告李某到宾馆打麻将赌博,因被告系高中学生,无钱参与赌博,王某便借给李某钱让其参与赌博。在打麻将过程中,李某因多次输钱欠下王某大量赌债,事后,王某找李某讨要,李某无力偿还,王某便要求李某向其写下10000元的借条,同时约定还款期限为三天,如不按期支付,则每天按20%计算利息。三天之后,王某凭借条向李某及其父母多次讨债未果,便于同年12月份,以李某向其借款到期未偿还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法条依据]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赌博行为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明令禁止赌博的规定,也违反了民法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同时违反了合同法第52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赌博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但违法,开设赌场还会构成犯罪。所以,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但当事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所欠债务为赌债,否则欠条具备法律效力,当然具体判定,还需视案件情况而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