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逾期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办 |
释义 | 行政机关逾期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6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5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3)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4)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5)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7)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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