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 |
释义 |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有关调解机构解决的活动。调解机构在查明事实、辨别是非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等,使纠纷双方相互了解,达成协议,及时解决纠纷,政策与实践教育劳动争议调解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劳动争议调解遵循自愿原则,合法平等协商 以上两种调解的共同点是:均为诉外调解;都是由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双方应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辨别是非的基础上,通过劝说、劝告、建议进行协商;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同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由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组主持,调解组织由单位职工代表、企业或单位代表组成,单位工会代表;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区受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政府指定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其工作机构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先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诉讼调解,是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促进劳动争议双方自愿和解、达成协议的一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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