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债务人之求偿权是什么 |
释义 | 连带债务人之求偿权是什么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在对于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连带债务人之一即使是对债权人进行了全部清偿,也不过是清偿自己的债务而已。可是在对于其他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上,则各有负担部分。传统民法认为,当清偿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共同免责时,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负担部分而共同分担。我国《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这就是连带债务中的求偿关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连带债务人之求偿权”。连带债务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得到实现,其实质是各债务人相互对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一种保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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