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个人债务会拍卖唯一住房吗 |
释义 | 一、丈夫个人债务会拍卖唯一住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用人个人的财产偿还,如果在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是生活必需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二、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非丧失诉权。故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符合提起诉讼的若干条件,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 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用人个人的财产偿还,如果在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是生活必需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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