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处罚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处罚证据三大基本特性如下: (一)证据的客观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是必须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事实,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实胜于雄辩。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对于我们实践办案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就是我们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二是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那些马路消息、小道新闻、道听途说等等,我们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对证明案件具有实际意义。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即不是证据。 (三)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 1、调取证据的主体合法,也就是说我们调查取证的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要合法(不能超越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办案),办案人员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即依法取得行政执法权的办案人员(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的办案人)。 2、取得证据的程序要合法。 抽样取证的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抽样的工具,抽样的方法,盛装样品的容器,以及封存样品的容器等等。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财物等强制措施时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法律有规定的我们才可以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并事先取得主管领导的批准并制作相应的文书送达当事人。 3、证据的形式要合法 即证据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4、证据要经过查证属实 任何事情在法律面前都是要讲证据的,作为行政处罚证据都要满足行政处罚证据三性才能够成为有效的证据,同时,证据也是我们判断事实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式;在案件发生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留下合法的证据并请上专业的律师为你解决问题,如有帮助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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