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外地设立分公司 |
释义 | 如何在外地设立分公司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每个城市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同,设立公司的实际情况也会不同,一切要根据当地工商部门实际的要求来设立处理。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具体做法或是设立分公司的时候遇到了问题,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上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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