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途中因下雪路滑摔倒受伤算不算工伤 |
释义 | 上下班途中因下雪路滑摔倒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职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可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虽然劳动者是在上班途中摔倒受伤,但是其中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将摔倒致伤归与工作原因,不能认定为工伤。 案例: 李某住在太原市朝阳街。11月25日,太原刚下过一场雪。7时许,她照常到公交车站乘坐836路去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班。眼看一辆公交车从身边经过,她跑了几步追赶。当天路面结冰,一不留神,李某滑倒在地,疼得爬不起来,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尾椎骨骨折。 记者了解到,李某已出院,但伤筋动骨一百天,她只能待在家里休养。看着婆婆一边忙着照顾病倒在床的公公,又得伺候自己和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11月30日,在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李某的家人拿着工伤认定申请表咨询相关事宜。“家里经济条件本不宽裕,我这次出事花了不少钱,接下来连续几个月不能上班,我想看看能不能申请工伤。”李某在电话中说,之所以提出工伤赔偿的想法,主要因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 解析 自己滑倒,不算工伤 李某的情况是否可认定为工伤?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但雪天路滑发生的事故,并非都算工伤。 李某是自己单方面滑倒,并非交通事故,这样的情况一般不算工伤。上班途中发生事故,申请认定工伤,首先得是交通事故。同时,申请者必须出具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且需证明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如果申请者负主要责任,则不能申请认定。像走路滑倒或因路滑骑自行车摔伤的,因不算道路安全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不会为此出具责任认定书。没有责任认定书就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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