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利息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
释义 | 借款利息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借款合同属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区别于诺成性合同就在于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在本案中,陈某与蒋某的借款合同标的的认定应以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金额为准。 在出借人主张债权凭证载明金额即为实际出借本金数额、借款人主张利息提前扣除债权凭证载明金额与实际收到金额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借款利息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案例的分析,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借款项时,不能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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