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借钱跑了妻子要偿还吗 |
释义 | 老公借钱跑了妻子要偿还吗 夫或妻一方欠债而另一方不知情,且所借款项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通常认为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老公借钱跑了,妻子是否要还钱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老公借的钱属于个人的,那么另一方是不需要进行偿还的。因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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