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不在当地法院立案吗 |
释义 | 户口不在当地法院立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户口不在当地的,但是在当地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是可以立案的,民事案件一般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管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立案的相关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户口不在当地的,但是在当地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是可以立案的,民事案件一般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管辖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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