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内容书写上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借条的标准写作格式以及注意事项 1、所写的手续不是“借条” 有的出借方懂得要写借款手续才保险,但不知如何写;或者是知道如何写,但由于疏忽大意,以至书写时不规范,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把“借条”的内容写成“收条”、“欠条”的内容,而“借条”与“收条”、“欠条”是有区别的,仅有“收条”、“欠条”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是民间借贷,不及直接写“借条”有证明力。 2、手续对借贷币种不明确 民间借贷尽管写手续,但对出借的币种没有明确,是人民币还是美元、英磅或者是其他,不得而知。出现争议,难以界定。 3、手续没有落款日期 有的民间借贷写有“今借到……”,但疏忽了落款日期,以至该款的“今”是何时,该笔借款是何时借的,不得而知,日后有扯皮,难以确定。 4、借款方没有签名 有的民间借贷大家疏忽大意,写了“借条”,但忘记写借款方的姓名,借款方不承认,无法认定。 5、借款方的名字不是其本人所签 尽管借款有手续,但有时借款方以去找笔为由,背着出借人去叫别人代写“借条”、签名,虽然借款方的名字签对了,但不是借款方亲笔所签,借款方赖账,没有法律效力。 6、借款方签了假名 借款方的签名是假名,与其身份证的真实姓名不一致,或者用了别名、奶名、绰号等,发生纠纷,无法认定。 7、大小写不一致 民间借贷手续的大小写不一致,有的大写金额多,有的小写金额多,大小写不吻合,无法如实反映出借贷双方本来面目。 8、约定的还款日期不明确 由于汉语言文字功底不扎实,有的民间借贷在还款日期的约定方面规定得不明确,如约定在一年“后”还清,“后”到什么程度呢?表达不清楚,发生纠纷,互相扯皮。 9、部份还款没有记清楚 有的民间借贷借款方部份还款,但阻于情面,或一时忙不过来,不另立“借条”,双方也不对还款部份记清楚,以为心记就得了,但若干日月后,双方淡忘了,引起是非。 10、借条不紧凑 有的民间借贷立有“借条”,但“借条”不紧凑,“借条”上字与字之间间隙大,交到出借方手上,出借方大有文章可做,特别是在大写金额前,不紧挨前面的字,让别人能插进其他字;小写金额前不紧挨人民币符号“¥”,让别人能插进其他阿拉伯数字;“借条”的结尾不收笔,让他人有可乘之机。 11、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手续不明 有的民间借贷双方讲定是先还本金再还利息,但在手续上没有把这一内容写上去,一旦到法院,按先还本金再还利息的方法支付,吃亏的是借款方。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借条的标准写作格式及注意事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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