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
释义 | 热门城市:即墨律师 ?阳明区律师 ?海南区律师 ?洛阳律师 ?爱民区律师 ?元宝山区律师 ?开封律师 ?西安区律师 ?松山区律师 除斥期间在法律上的意思是指,当时双方一发确定的权利的存在延续时间。所以合同解除权也适用于除斥期间。很多人对于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存在疑惑,不知道具体是多长。下面请看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的具体的规定。 一、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 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除斥期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二、除斥期间相关司法解释 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73条第2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对此问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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