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日和合同公告日有哪些关系? |
释义 |
热门城市:恩施市律师 平江县律师 顺平县律师 从化市律师 香洲区律师 曲江区律师 赫山区律师 洪洞县律师 我们在签订合同时都会有一个合同的签订日期,但是,合同的签订日期不等同于生效日期,有些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生效。除此之外,有些合同还有合同公告日。那么,合同生效日和合同公告日是如何确定的,它们有哪些区别呢?接下来,小编带您一起去了解。 一、如何确定合同生效日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是由法律赋予的,并依法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条对合同何时生效作了两层规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时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也即是在一般情况下,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合同就产生法律效力。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法》都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不一致的,合同也许是成立的,但并不一定生效,只有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生效。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去份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也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合同公告日与合同生效日的关系 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没有公告就不能生效。 由以上内容我们了解到,合同生效日和合同公告日之间的关系是有些合同必须公告后才能生效。合同的签订日与合同生效日的关系是有些合同签订既生效,而有些合同签订后经过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只有搞清楚了合同签订日、合同生效日和合同公告日的关系,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才能维护好双方的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衡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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