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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可以换地方审理吗
释义
    刑事案件可以换地方审理吗
    不可以,都是由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法定管辖法院是指: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特殊情况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条规定的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分工。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划分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这样规定,有利于及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并便于群众参加旁听案件。这里所说的犯罪地,既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
    但是,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和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大或者影响大,或者可能判处缓刑,需要由居住地监督改造的等特殊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有利于震慑犯罪分子,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更便利诉讼时,可以交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因此,在进行刑事案件审理的时候是不能进行换地方,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该是哪个法院就是哪个法院,这点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才能有更好的帮助。大家可以通过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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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