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终止审理裁定书可以抗诉吗 终止审理的案件不可以抗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是在实际的案件中比较重要的点。对于终止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不能进行抗诉,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很关键的法律规定,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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