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诉启动重审后能否撤诉 |
释义 | 抗诉启动重审后能否撤诉 高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来抗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抗诉的法律效力只能引起再审,而不能影响到此后的再审审理程序。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审理过程中是平等的,因此在再审中,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只能是原告和被告,并不包括引起再审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审理,原告、被告的诉讼权利与一审相同,原告有撤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二、重、再审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高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来抗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抗诉的法律效力只能引起再审,而不能影响到此后的再审审理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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