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之比较是怎样的 |
释义 |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之比较是怎样的 1、损害结果的发生原因不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是因为外在的客观因素,造成损害而找不到具体的行为人,而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损害是因为行为人自身行为所造成的。 2、对损害预见的标准不同。两者都有不可预见性,但是有区别,这也是两者重要的区别。不可抗力着眼点在当事人的合同上,因此不可抗力强调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但是随着日久,当事人可能会预见到事件的发生,如暴雨连绵产生的大洪水,天气预报是有可能预见到的。而意外事件着眼点在于行为人自身行为的损害性,行为人的行为肯定发生了危害后果,但是这个危害是行为人当时预见不到的,强调的时间性比较短,就在事件发生的一定的期间内。 《刑法》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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