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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地点由谁核实
释义
    监视居住地点由谁核实
    1、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2、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检察院和法院作出的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清楚了吧,这对于不清楚的朋友就会有一定的帮助。监视居住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就要知道这点,才能更好的对此有深入的了解,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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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