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嫌疑人盗窃借条怎么定罪
释义
    一、嫌疑人盗窃借条怎么定罪?
    盗窃借条涉嫌构成盗窃罪,借条,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有价证券”,盗窃之财物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及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盗窃行为人如果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且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如果无关人员偷了借条以后,没有拿着借条往债务人还款,是当事人在盗窃的过程中不小心偷了借条的话,这种行为一般也不会按照盗窃罪定罪,对于债务人来讲,总不可能谁拿着借条就把钱还给谁,跟谁借的钱,直接把钱还给谁即可。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4: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