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为您推荐】高阳县律师 鸡泽县律师 成安县律师 兰考县律师 湖南律师 苍南县律师 易县律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很多的大公司,在每个地方都是设有分公司的。当一个企业做大做强之后,为了拓展自己的业务就需要在各个省,地区,县市设立自己的分公司,那么设立分公司是谁都可以的吗,还是有所限制呢,今天,法律咨询网的小编就设立分公司条件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分公司 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二、设立分公司程序 1、持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 三、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 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 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 四、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综上所述,设立分公司条件是很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非常之多的。当然这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要之选,所以小编要提醒大家,准备材料时,,一定要一个一个的去看,不要落下,省去很多麻烦,也衷心的祝大家的公司可以长久的发展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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