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 |
释义 | 一、分公司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 刻合同专用章必须要去公安机关备案。 不备案,出现与印章真伪有关的争议时,无法保护自身权益。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法律意义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近几年社会中会孕育着越来越多的公司随之建立起来,那么在注册了公司后也是需要将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一并制作出来,那么在刻制印章时需要到企业的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即可,如果没有及时备案也是不能确定印章的真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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