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
释义 | 一、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据统计,沈阳市每年发生医患纠纷2000余起,个别纠纷处理解决的难度很大。12月10日上午,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医疗纠纷将通过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制度进行处理解决。 “以往处理医疗纠纷有医患自行调解、申请医疗鉴定后卫生部门行政调解、法院诉讼三种方式,但近年来医患矛盾却越来越突出。现今,沈阳将出现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借鉴全国其他城市的经验看,这是缓解医患矛盾比较有效的办法。”沈阳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处长李**表示,到2015年2月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保率达到100%。同时,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12名由退休的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和调解专家组成的人民调解员,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属于第三方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方便、快捷且不收费,只要医患双方产生矛盾即可向委员会申请调解。”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林-杰解释说,当调解委员会无法进行调解时,医患双方可以再去法院申请诉讼。 “作为一家只有500张床位的专科医院来说,每年需要处理15起左右的医疗纠纷。处理比较困难的情况是,当我们在与患者沟通的过程中,患者想让自己得到的赔偿最大化,医院也想客观公正地解决这个问题,医患双方往往会发生很大的分歧。如果分歧没法继续调和的话,医患双方的问题解决就会没有办法进行下去。”沈阳市肛肠医院医务科副科长陈**表示,有了代表第三方的委员会,将会有效地化解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分歧与矛盾。 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崇山东路19号 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向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咨询; (三)负责调处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 (四)协助处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五)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六)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建议与意见。 医调委在工作范围内,严格履行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职务规范,以提高化解矛盾量、医疗纠纷调解受理量和提高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时限内调结率和回访满意率为目的,将调解工作的接待受理、实施调解、综合保障等工作环节内设工作部门进行明细分工,设定岗位职责科学、准确,使各项工作环节衔接有序,建立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明确,绩效考核有效,监督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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