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
释义 |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①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讼权利; ②出庭参加诉讼的义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③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④自动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⑤被告行政机关在诉讼中负有主要举证责任; ⑥被告行政机关在诉讼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庭秩序,人民法院判决下来以后,需要遵守判决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