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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损失如何计算
释义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损失如何计算
    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损失的计算大致有以下几种:
    ⑴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权利人的损失往往是无法弥补的。在刑事审判中普遍认为这种损失应当指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和权利人必然失去的现实利益。而且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不能仅仅以数额为标准,应当在重点考虑研制开发成本、利用周期、成熟程度、市场前景等直接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竞争优势地位的丧失、商业信誉的下降等
    ⑵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
    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他人泄露为前提。对于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出卖收入加上买受人使用后的获利额为损失额;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获得的利润为损失额。在计算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时,不能简单地以销售额为获利额,也不能以已生产的产品总价款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一般情况下,以销售额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较为妥当。
    ⑶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
    这是一种以正常许可使用的费用推定损失额的计算法,但并不意味着侵权人就此取得了该商业秘密的合法使用权。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这也不是简单地将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等同于损失。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其与有形财产有重大区别。侵权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同时,并没有排斥合法权利人的使用。况且,大多数情况下,侵权人实施盗窃等不法行为取得商业秘密后,不久就被发现、制止,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小于商业秘密自身的价值。
    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关系到犯罪当事人的定罪量刑问题,所以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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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