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和抵押登记两种行为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公证和抵押登记两种行为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兼采生效要件主义与对抗要件主义。生效要件主义即非经登记,当事人订立的抵押合同不能生效。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包括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乡镇和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和车辆船舶、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反过来讲,如未就作为抵押物的以上财产进行登记,抵押合同便不能生效。 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抵押权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抵押权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抵押权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抵押权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依附的主合同文本;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当事人没有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公证是无效的,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如果您还有疑惑,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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