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行政复议有哪些 |
释义 | 教师行政复议有哪些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并结合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实际,我国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 第一,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 第二,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第三,对教育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第四,对教育行政机关因不作为违法的; 第五,行政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务、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第六,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第七,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教师申请行政复议包括,对教育行政处罚表示不服,以及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表示不服,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学校属于私立学校是需要办理,许可证以及执照有可能行政处罚就是没收这些执照的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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