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变更登记股东资格确定是如何的 |
释义 | 案例: 2015年年底,我出资100万元购买了一家公司的25%的股权,我和该公司的部分股东已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且已经实际交付了出资款,同时该公司也做出了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但是该公司至今未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请问怎么办?我是现在算是该公司的股东吗? 律师解答: 什么是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首先,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股东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所以工商登记不是确定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 其次,确认股东股东资格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股东是否有出资合意; 2、是否有出资行为, 3、公司记帐处理,是否计入“实收资本”。也就是说它的核心是“出资合意+出资行为”。 而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您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实际履行了出资,公司股东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股东会决议,那么即使没有办理变更登记都不会影响您成为该公司股东并享有相应股权的事实。 第三、如果您和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对工商登记的办理时间有明确约定,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约定的期限办理。对方预期未能办理的,您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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