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身份证明
释义
    注意本罪为选择性罪名,既包含妨害行为(持有、运输、出售、购买、非法提供、骗领)的选择,也包含对象(伪造的信用卡、他人信用卡)的选择,行为人只要实施一种行为侵害一种对象即可以成立本罪;行为人实施了两种以上行为,侵害两种对象的,仍为一罪,不实行并罚。
    1、什么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2、立案标准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4、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5、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6、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3、信用卡管理罪如何判刑?
    《刑法》177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10万至100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1: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