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该这么处理? |
释义 | 在如今社会上,很多人都会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现在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导致的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是拿出自己的全部家当东凑西凑也就够付个首付,贷款每个月还款还压力大,有的人就会选择二手房,首付相对少点,每个还贷款也轻松点,那么房屋买卖买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该这么处理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房屋买卖买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该这么处理?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通用产品的法定违约金的比例只是违约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如供货方在因市场行情变化使自己产品变为紧俏时,可能径行违反合同不供货,即使按最高数额支付违约金,仍大有利可图。这显然不处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房屋买卖买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该这么处理相关内容,当我们房屋买卖买已经签订了合同并付了押金,买方想违约押金是不予退还的,并且如果在此期间造成了我们其他的损失,我们也是可以通过合同向法院诉讼的,要求买方对我们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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