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要在当地司法局开什么证明? |
释义 | 醉驾后被法院判处一定刑罚的人员要到法院指定的司法局进行报到,以便对其醉驾后的矫正行为进行监督,也是醉驾者改过自新的很好机会。许多醉驾者到了司法局之后通常被告知不受理。加上许多人对于醉驾要在当地司法局开什么证明也不明白。下面小编帮您整理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醉驾要在当地司法局开什么证明? 司法局要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书,看是否可以适用缓刑,法院下达判决缓刑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需要到司法局报到。 一般处理程序是:抽血后通知拿验血报告,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下达起诉书,等待法院开庭宣判,法院下达传票,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法院下达判决书。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二、醉驾处罚规定 醉驾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判刑的。一般醉驾如果没其他的事情那拘役(六个月以下)。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醉驾一般是不需要到司法局开证明的,但是如果判决缓刑的话,那么是需要司法局进行调查并且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书的。法院会根据意见书来确定是否判决当事人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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