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午喝了酒,晚上出事是不是工伤 不能算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中午喝了酒,下午要上班,但是醉酒状态出了事情应当不能按照工伤来进行计算,因为这个工伤保险条例中一般就约定了,这个醉酒的人是不能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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