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按照该规定,设备安装工程的质保期是2年,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少于2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能够看出,安装工程质量期限应该是两年,这里所指的工程质量期限是针对安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工程在两年之内都不应该出现任何的故障,否则对于出现的某些故障,将直接用预留下来的质保金进行维修,而且造成的损失将由安装工程的安装单位承担。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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