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需要哪些? |
释义 | 热门城市: 额济纳旗律师 石河子市律师 鄂托克前旗律师 科尔沁区律师 泰兴市律师 湖北律师 开鲁县律师 东台市律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拥有一辆私家车已不再是件新鲜事,路面车辆增多也导致交通事故的多发,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有相应的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 需要哪些?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小编将通过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需要哪些? 1、原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被告车辆行车证及驾驶证信息表(找交警); 4、被告车辆保险合同: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找交警); 5、原告伤残等级鉴定书; 6、车物损失鉴定书; 7、原告住院病历; 8、医疗费收据; 9、交通费票据; 10、其他费用票据; 11、原告误工费证明(受伤前在单位的工资表、现工资证明); 12、原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13、原告或被扶养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提交经常居住地证据(暂住证或当地居委会证明); 14、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证明(劳动能力鉴定书、病历和当地居委会证明) 二、医药费 医药费基本由120急救费、住院费、门诊医疗费组成。 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万限额内承担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若医药费超过1万元部分,保险公司在三者险限额内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2、120急救费一般没有异议; 3、住院费; 对于第一次的住院要仔细查看如下: 考察,患者姓名,身份证号,住院时间,住院诊断和出院小结(治愈、好转)以便确定病情是否与事故有关以及最后的治疗结果; 考察,医嘱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和护理期限; 考察,用药明细(要求对方必须提供用药明细),保险公司按医保标准对丙类用药不予承担,乙类扣除10%。 三、事故认定 1、事故认定书有简易和普通之分,但都必须有警察签章和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公章; 2、合法性、真实性一般没有异议; 3、关联性有异议,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是事故责任不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法院确定。 全责、同等、主要(民事案件80%,依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事故主要责任承担按70%的民事责任承担、刑事案件70%)、次要(20%,30%),无法认定的,原则上原被告各承担50%。 4、保险公司事故免责条款 无证,交强险、三者险都不赔; 逃逸,三者不赔; 醉酒,三者不赔; 饮酒,哈哈。 *看保险条款(主要是三者险部分),保险公司的免赔比例,例如,超重面赔10%, 5、详看事故认定书记载的内容,姓名、车辆、是否有物损、对于两车以上看看,是否共同还是分别侵权。 对于二次出院费问题应考察如下: 考察,第二次入院治疗是否与事故伤情有关,是否是第一次治疗的未好转,切记好转,如以好转不须转院; 考察,第二次入院,是否有第一次医院的医嘱明确指示要转院,是否经保险公司同意,是否经交警队同意; 6、门诊医药费; 考察,治疗是否与事故造成的伤情有关; 考察,门诊病历记载的就诊日期与医药费收据的日期是否一一对应; 综述,医药费应本着合理适当原则,对于超标准(进口的)应按普通用药标准给与赔偿。 四、护理费 1、病历、护理证明,以证明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 2、护理人员误工减少收入证明,误工原因、收入、减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只能减少不能停发, 3、3500元要完税凭证; 4、前三个月工资明细; 5、劳动合同; 6、企业营业执照和代码证; 如上述不全按居民服务业标准给付。 五、误工费 1、误工期限,定残,可计算到定残前一日;没有定残,病历(没有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实需要休息,单独在病历上记载不合符医疗规范)+诊断书(没有医院诊断书专用章,没有病案记载,没有医嘱记载需要休息,); 2、误工减少收入证明,误工原因、收入、减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只能减少不能停发, 3、3500元要完税凭证; 4、前三个月工资明细; 5、劳动合同; 6、企业营业执照和代码证; 如不全,不同意给付。 六、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七、误工日期证明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 2、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 八、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九、伤残评定赔偿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款,根据地方规定,如《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伤残评定等级 1级伤残给予100%的生活补助费十级伤残给予10%的生活补助费,相邻两级赔偿比例差为10%,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比例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1-5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赔偿比例4%,6-10级的每增加一处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配置国产普及型器具标准计算。残具包括假肢或手摇三轮车。轮椅。助听器。拐杖。盲杖等器具以补偿丧失的功能。需要配备假肢的,考虑更新所需费用,未满16岁的以十次为限;未满50周岁的,以七次为限,50周岁以上的,以四次为限,结案时一次给付。其标准按照民政部门制定的国产普及型器具的标准确定。 残疾器具是为了补偿残疾的功能及弥补丧失的功能而配置的器具,其目的是为了使用是残疾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赔偿残疾用具时应注意,一是部分残疾用具还是残疾代用器官(如假眼,假发,假肢等)应全额赔偿。 赔偿残疾用具费应有残具购置发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国产普及型的证明及事故伤残评定书。 十、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交通事故猛如虎,安全驾驶常记心中,在了解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以后,也希望大家能尽量不要遇到相关的事故和赔偿,平安驾驶比什么都重要。如果非常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并有相应的人身损害,需要及时搜集保管好相应证据以便赔偿时能提供,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三明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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