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全面取消事业编制吗?改革后原有事业单位的职工将何去何从? |
释义 |
事业单位要全面取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也是不现实的。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和从事公益服务。 《意见》为事业单位改革画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1、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2、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改革后原有事业单位的职工将何去何从? 《意见》为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指明了方向: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意见》明确,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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