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相关的当事人在遇到意外车祸事故了以后一般不仅会有可能既要面临身体上面所受到的损害,与此同时在这个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上面也会遭受到一定的损失,相对于在出车祸之前会很大的不同。因此很多的受害当事人都认为车祸不仅仅给自己带来里相应的身体上面的伤害,也给带来了非常大的身体上面的伤害,想要争取到除了相应的医疗费之外的一些额外的赔偿。 那么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是不是应该按照受伤当事人的要求来给到心里或者精神上面遭受创伤的人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 正常的来说,在交通事故这一类型的诉讼案件里面,只有两种情况也就是相应的受害当事人自身由于事故而导致终身残疾或者是导致了死亡的,相关的部门才可以按照我国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相应的当事人给予受害当事人进行一定金额的赔偿。与此同时,交通事故里面的受害当事人,如果自身受伤的程度比较严重的话,那么应该在本人出院之后到相关的国家认可的专门进行伤残鉴定的部门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有关机构确认是构成了残疾的话,那么这个受害者当事人或者是相应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由受害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扶养费用的相关被扶养人,就可以要求得到一个相应的自身由于残疾儿遭受精神损害的相应的赔偿金。 那么,具体的相应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应该怎样来进行计算呢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其他的已经发生过了的实际案件的审理情况来进行判断,在我国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精神损害的相应的赔偿金额一般主要根据下面几个因素来进行确认和计算:受害当事人自身所受的伤残等级、受害者自身所处的年纪、肇事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轻重、肇事当事人自身可以承担责任的具体经济水平、受理这一案件的所在法院当地的一个人均生活水平。 其实在当前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精神抚慰金这一块只是有一些原则上面的不具体规定,再相应的实际案件里面该是要根据相应的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具体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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