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漏税10%以下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偷税漏税10%以下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偷税漏税10%以下是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积极补缴税款可以从轻处罚。偷税漏税三十万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积极补缴税款可以从轻处罚。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二、偷税漏税罪的相关条款 偷税漏税罪 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 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 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偷税漏税这种行为就是属于违反了税务法,对于此行为的处罚就会按犯罪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一般对于情节比较轻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所以,执法人员在判决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部来,确保让违法者受到该有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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