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如果存在着多缴纳税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七项: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二、需要补交税款的情形有哪些?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小型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是可以进行退税的,退税规定主要是根据不同的人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的,比如说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在上一年度有符合条件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却没有扣除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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