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分为两种形式: 1.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出面开出介绍信,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这种伤残鉴定的权威性非常大,有异议也无效。一般都是走这种程序) 2.自己找地方鉴定(大型医院、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容易被挑刺也就是要求重新做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步骤: 首先必须有伤残鉴定申请书(办案人的签字以及办案人单位的公章要齐全覆盖) (市、县)医院的初次医院就诊记录、病历以及损伤初期、终结时的CT、X光片和诊断报告。 手术病历以及检查记录也要从医院借取到。 对被鉴定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还要带上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等证明其身份的信息文件。 评定是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者确定的并发症)治疗完成为准,对治疗还没完成的,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在申请书上详细说明。 被鉴定人需要自己支付鉴定费用。 其中伤残鉴定还包括了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补充鉴定是指司法机关或辩护人对鉴定内容的不充分(鉴定资料不完整、有疑点以及鉴定结果不准确等原因)而要求鉴定人补充遗漏不完整的鉴定内容。重新鉴定是指委托人和委托机关对于鉴定内容和补充鉴定不满,在接到鉴定书的15日内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鉴定的申请后,立刻着手重新安排对鉴定材料重新审查评定。重新鉴定的结论将是最终鉴定结果。 治疗终结以及鉴定时机: 治疗终结指的是在临床医学一般认可的损伤在经过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对治疗结束有异议时,可向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治疗终结与否。 鉴定时机: 鉴定时机是指由当事人从肇事车辆导致受伤入院就诊到停止治疗或者因伤导致并发症治疗终结的时间为标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就要向相关机关申请伤残评定。根据医院证明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天左右评定伤残等级。 如果身边有人因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并且落得残疾,一定要及早申请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实际上包括两种:精神鉴定和身体鉴定,还有一种叫三期鉴定的:误工期营养期以及护理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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