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代理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代理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其中上述(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二、【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当中的代理辩护其实就是委托辩护,在民事纠纷当中我们可以将律师称为代理人,但刑事案件当中律师其实就是辩护人。自此,相关人员应该知道委托辩护人的范围绝对不是只限于律师的。只不过,其他普通民众对国家法律制度的了解和熟识程度,当然不能和专业律师相提并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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