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原告怎么举证 |
释义 | 交通事故原告怎么举证 一.交通事故原告的举证责任范围 (a)有关的身份证明,包括原告的身份证明,如果原告一方有伤残或死亡情形,原告还应提供和死亡受害人的关系证明,伤残或死亡受害人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赡养的近亲属及其他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身份证明和无劳动能力证明; (b)有关的工作情况和收入证明,这主要是牵涉到误工费用和伤残、死亡赔偿金计算的情形; (c)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发生的证明,这些证据主要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立案及公安机关提供的有关资料可以证明(对这些材料,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复印件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还可以通过证人证言、被告的认可等方式加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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