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时期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职务犯罪在中国是一个热议的话题,特别是在这样的时代,新时期的我们,有一个新的背景,一切都是那么的繁荣,所以官员腐败现象还是挺严重的,虽然已经抓了很多批,但仍然是存在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新时期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 职务犯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通常由检察院管辖,可分为三大类;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涉及类型较多,由当地公安机关管辖,以下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检察机关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罪(第九章)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涉及罪名多样。有贪污罪、介绍贿赂罪、行贿罪等。 情况不同,处罚也是有所不同的。不是说在什么样的城市才会有什么样的人,不管是什么地方,“走后门”的情况肯定是有的,关系再亲,也比不过钱亲,这样的社会,人情似乎已经不知所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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