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应怎样认定共同抢劫中个别行为人中途退出
释义
    应怎样认定共同抢劫中个别行为人中途退出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以彻底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为必要条件,中止犯罪者如果未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以犯罪中止处理。
    如何认定犯罪中止
    一、时间条件
    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条件主要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
    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二、主观条件
    1、中止的自动性
    “能”达目的而“不欲”“能”与“不能”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
    2、导致自动停止的原因一般是:
    (1)真诚悔悟,良心发现而停止。
    (2)因被害人的哀求、第三人的劝说而停止。
    (3)害怕受到刑法处罚。
    针对犯罪中止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因为担心当场被发现(抓捕)的而停止的,属于犯罪未遂。
    (2)担心当场被发现,但仅仅是名誉受损,而不可能当场被抓获,停止下来的,属于犯罪中止。
    (3)担心日后被告发、抓捕的,停止下来的,成立犯罪中止。害怕受到法律处罚而停止犯罪的,由于是否真正受到法律处罚,还是不确定的,如果在犯罪现场就要被司法机关抓获,应当认为,法律处罚是立即起作用的,这种情形下,停止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如果是害怕日后受法律处罚,由于法律处罚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此种情形下,即使将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也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处罚,如果停止犯罪行为的,成立犯罪中止。
    3、基于目的物的障碍
    (1)在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中,行为人仅想盗窃一般的财物嫌财物少而放弃的,属于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是想偷特定物,但特定物没有出现的,停止下来的属于未遂。
    (2)针对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利的犯罪中,对象没有出现而放弃的,属于犯罪未遂。
    (3)发现是熟人而放弃的,成立犯罪中止。由于犯罪以熟人为对象并非不可能,在实践中反而大量存在,熟人本身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所以行为人因为对方是熟人而停止的,一般成立中止。
    4、基于嫌恶之情放弃
    例如强奸犯嫌弃被害妇女过于丑陋而放弃强奸的。同样这种放弃不是基于外部的强制,仍然可以成立中止。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