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收土地可以不经主人同意吗? |
释义 | 一、国家征收土地可以不经主人同意吗?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二、国家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1、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有哪些?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综上所述,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国家会对个人房屋土地征收,如果是合法征收,不用经过房屋主人同意,在发布征地公告后,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及附着物补偿费等。征收土地中如果是非法征收,个人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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