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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归谁主管
释义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归谁主管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
    (一)地域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等法院管辖。即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4)诉讼标的今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
    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则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肇事司机不进行赔偿的话,就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对于赔偿金额产生纠纷,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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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