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有哪些时间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之中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可以看出来我国对于交通事故的管理较为严格,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具体时间规定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及时咨询律师或者是去相关部门询问。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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